江苏金湖县前锋镇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金湖县前锋镇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前锋镇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金湖县金湖县前锋镇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投资复〔2025〕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湖县前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市级宜居宜业专项奖补资金以及镇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湖县前锋镇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前锋镇白马湖村、阮桥村。
2.2 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阮桥村改造道路,新增垃圾分类亭、垃圾桶,铺设污水管网,邱吕线新增太阳能路灯,新建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小广场、农机集中停放点、三类公厕、放置垃圾桶地平以及养殖区域和草垛亭,铺设步道、坑塘清理、户厕进院入户。白马湖村新增路灯、华裱灯,新建停车棚以及养殖区域和草垛亭,改造小广场、公厕,改造滨湖南路,滨湖桥,滨湖桥南与白马湖大道连接路,整治庄台环境、新增栅栏。
(2)招标范围:道路改造约20000?、垃圾分类亭3个、DN300污水管网1476米、路灯233盏、广场铺装月530?、绿化约9816?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2.3 合同估算价:约1150万元。
2.4 工期: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30%,竣工决算审计后付至决算审计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付至决算审计价的97%,余款质保期满付清。
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号)要求,本项目工程款支付形式建议采用:发包人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承包人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工程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执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