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爱县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二期)EPC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采购编号:博政采购〔2025〕5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爱县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二期)EPC已由博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博发改〔2022〕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204-410822-04-01-594753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博爱县润博水资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腾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博爱县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二期)EPC
2.2 工程概况:博爱县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位于博爱县城区,北至龙源电厂,西至静脉产业园,南至鸿昌路,东至兴园路,建设内容包含铺设再生水给水管道长度约63.88公里,建设再生水提升泵房2座,铺设污水收集管道长度约2.7km ,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座。本次招标二期建设主要内容为:铺设再生水管道约51.18km,建设再生水提升泵房1座。二期建设投资金额约为9500万元(具体以财政中心评审价为准)。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和自筹资金
2.5 建设地点:博爱县城区,北至龙源电厂,西至静脉产业园,南至鸿昌路,东至兴园路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采用 EPC 模式(设计、采购、施工),组织开展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负责。
2.8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2个月;
施工工期:15个月。
2.9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