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东县掘港街道灯塔新村污水管网工程
如东县掘港街道灯塔新村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如东县掘港街道灯塔新村污水管网工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
2.招标范围:如东县掘港街道灯塔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项目招标内容为新建改造DN200—DN400户外污水管道约5.4km,其中改造老污水支管网约4.2km,新建污水主管约1.2km,包括现状道路破坏并恢复、检查井、化粪池(如有)、隔油池(如有)、泵站(如有)等排水管道附属设施等。
3.工程规模:如东县掘港街道灯塔新村污水管网工程,总造价约395万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其中中标后20个日历天内必须完成方案优化及施工图优化设计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设计: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2)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 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 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