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中国铁建17局新乡楼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项目(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17局新乡楼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项目
(钢材)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WHJC-2025-17-2
1.招标条件
1.1新建新乡楼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乡楼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项目部,建设单位为:新乡楼村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100% ,资金已落实。现对钢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乡楼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楼村精细化工新材料专业园区内,合同工期:730个日历天;合同金额 3.02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废水接收池、水解酸化池、AAO生物氧化池、二沉池、提升泵站、污泥处理系统、综合办公楼等30个污水处理构筑物及室外管网、道路、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厂区外配套工程包含9条市政道路、照明、雨污分流管网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至少1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钢材生产商需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钢材代理商需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2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0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