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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9 数据编号: 876843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启东市水务局2025年度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维修采购项目公告

启东市水务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水务局2025年度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维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采购需求
1.采购货物清单(详见附件)

二、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869.00元,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 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下载。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包括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不可预见性在内的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所需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全部货物及辅材的提供、包装费、仓储费、运杂费(运抵现场)、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上楼费、调试费、检测费、税金、维修费、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制造及安装过程中的检测费、利润、技术服务指导、咨询费用、售后服务与维保等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附件、辅材、配件、施工、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货物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及苏建价协[2022]7号文规定的66%计取,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专家评标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立项。

五、报价文件构成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6)报价总表(格式见附件5);

(7)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6),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处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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