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襄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襄州区浩然片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采购)公告
襄阳市襄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襄州区浩然片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9 17:26|发布单位:湖北政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8-01|项目监管地:襄州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襄州区浩然片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XZ-JSGC202507SZ-005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襄州采计备[2025]00365号
3、项目名称:襄州区浩然片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8965.48(万元)
6、最高限价:18965.48(万元)
7、采购需求: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州区浩然片区原址建设
建设规模:该项目对襄州区主城区浩然片区内交通路、航空路、荣华路、钻石大道及其周边沿线地块的排水管网进行改造。(1)交通路(钻石大道-航空路)及其周边沿线地块:①交通路(钻石大道-航空路)扩建DN300~DN2000雨水管 1413m;扩建BxH=2.4x2.0~BxH=4.5x2.0m雨水箱涵1851m;扩建BxH=0.6x1.5~BxH=1.2x2.5m雨水截水沟144m;新建DN400~DN600污水管道2447m。②现状涵洞雨水泵站改造提升至0.75m3/s,扩建排水量为2m3/s的雨水排涝泵站1座,并对混错接进行改造。③报社南路(交通路-浩然路):扩建DN300~DN1200的雨水管道591m,并对混错接进行改造。(2)航空路(交通路-荣华路)及其周边沿线地块:①航空路(交通路-荣华路)段扩建BxH=4.0x1.8雨水箱涵811m。②育红路:新建DN300~DN800的雨水管道347m,并对混错接进行改造。③财源路:扩建DN300~DN600的雨水管道66m,新建DN300~DN600的污水管道851m,并对混错接进行改造。(3)荣华路(钻石大道-航空路)及其周边沿线地块:①荣华路(钻石大道-航空路)扩建DN300~DN1800雨水管道2086m,扩建BxH=2.8x1.8-4.0x1.8雨水箱涵1193m,并对混错接进行改造。②潘台路:新建DN300~DN600的污水管道729m,并对混错接进行改造。(4)钻石大道(交通路-园林路)段及其周边沿线地块:①钻石大道(交通路-园林路)扩建DN300~DN1800雨水管道2982m,并对钻石大道北侧道路雨污混错接进行改造。②东升路扩建DN300~DN800的雨水管道564m,并对混错接进行改造。(5)连山沟防汛泵站设备更新改造:更换前池清污机、前池盖板及双电源切换线,以提升泵站安全运行能力。(6)排水防涝应急能力提升:采购排水抢险车、吸污疏通车等排水防涝应急设备。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勘察、施工图纸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变更、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等工作,全套施工图纸及有关变更所涉及的工程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建设范围内所需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等以及应由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8、合同履行期限:54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15、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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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 5 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