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同安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设计)(重新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
1. 招标条件
厦门同安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编号为 E3502120201823799002 (招标编号)的 同安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设计)(重新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安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发投工可函(2025)1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项目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同安承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同安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设计)(重新公告) ;
2.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同安区莲花镇、汀溪镇、新民街道等9个镇街 ;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同安区莲花镇、汀溪镇、新民街道等9个镇街。主建设内容包括:295座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改造(含纳管改造和就地提标改造)。
(1)纳管改造222座,新建管道总长174128米,管道管径污水泵222套(包括液位控制器、控制柜、流量计井、阀门、格栅和智慧监管等);
(2)就地提标改造73座,总设计处理规模为2785m3/d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25379.5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1383.79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预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5.2.内容: 满足本工程的排水工程专业的设计及概算文件、预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 (道路、桥梁、城市隧道、给水、排水、城镇燃气、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排水工程 (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5.3.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5 年 11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6个 月。
3. 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