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和市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规划红线范围内)
2.3 计划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7566.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489.85万元
2.4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中心城区污水提升泵站更新改造、中心城区污水管道清淤检测及修复改造等,其中:
(1)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主要是对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现状工艺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包括鼓风机4台、曝气系统1套、一期脱水系统3套、MBR膜组1套等设备并对整个东墩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平台现有功能进行升级,增配污泥智能诊断、微生物识别、生化池无人船、智能曝气、智能加药、人员精准定位等智能化设备;
(2)中心城区污水提升泵站更新改造,主要是对碧湖污水泵站、龙文污水泵站、龙江路污水泵站、漳滨污水泵站等共计10座泵站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并增配拍套管道的液位、电导率等监测设备;
(3)中心城区污水管道清淤检测及修复改造,主要是对中心城区水仙大街、建元东路等配套市政污水管道进行检测修复,并新建水仙大街与龙腾路污水连通管道、龙文污水提升泵站出水压力管、龙溪南路(迎宾大道至水仙大街)污水管道等。上述规模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5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如有)及保修期满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①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②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③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施工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④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招标范围: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工程设计管理:提供全流程设计优化咨询服务,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专业审核,以提升设计方案的经济性、技术性、合理性;全程配合设计单位开展项目设计工作,涵盖项目建设过程及后续服务阶段的设计优化、方案更改、内容补充等,提供全方位设计指导与技术支持。
□其他:/。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其他:/。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经济分析,设计变更、签证及索赔款的计算及审核,材料、设备的品牌遴选及询价,造价指标分析等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完成竣工结算初核、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其他:除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外(如设备、智能化等)的其他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并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为招标人提供与现行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咨询服务;。
□施工项目管理:/。
?工程监理服务:负责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调解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其他:/。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水土保持监测、节能报告编制等,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其他资格:依据闽建筑函〔2021〕60号文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据闽建筑函〔2018〕26号文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成员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