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三角洋安置区场地平整(二期)(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三角洋安置区场地平整(二期)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C09053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剑斗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场平总填方约625688.68立方米,总挖方约39967.954立方米,工程总造价704056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其他(房建);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排水沟、截水沟、盲沟、挡土墙、加筋土护坡、土石方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直接发包的土石方工程,应发包给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土石方工程-挖方或填方工程土石方量大于60万立方米,属于大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04056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