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至海城超高压管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至海城超高压管道)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至海城超高压管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至海城超高压管道)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108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超长债券资金12000万元,政府配套2934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NXZX-2025-028
2.2建设地点:位于海原县城、贾塘乡、郑旗乡、海兴开发区区域内(具体建设地点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2.3建设规模:计划铺设管道55公里,管径DN300、管材采用PN6.3MPa超高压无缝钢管,设计规模8x10?立方米/小时(约150x104立方米/天),改扩建海兴综合站、海原综合站、贾塘高中压站3座场站,新建郑旗、史店2座超高中压调压站。
2.4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海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海兴至海城超高压管道)项目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