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9
招标名称红河卷烟厂2025年度动力车间组合空调冷凝水管道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是否为电子标非电子标
招标编号C530100202500390001
代理机构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7-09 11:00: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2025-07-16 18: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05 10:00:00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5-07-26 10:00:00
招标文件答复截止时间2025-07-29 10:00:00
红河卷烟厂2025年度动力车间组合空调冷凝水管道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FW-2025-098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卷烟厂2025年度动力车间组合空调冷凝水管道维修改造采购,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法择优选定中标人。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红河卷烟厂2025年度动力车间组合空调冷凝水管道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对卷包车间四层风雨走道上空以及制丝车间二层风雨走道上空的组合空调冷凝水管进行维修、改造,增加支吊架,消除冷凝水管弯曲变形及支座脱离支架带来的安全隐患。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服务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红河卷烟厂。
2.4 工期要求:现场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施工时间根据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开工后,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导致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
2.5质保期:自合同约定的验收合格证签署之日起质保不低于12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由投标人以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
3.2.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人在开标当天查询,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2.3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5其他要求:
①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承诺,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天眼查》上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资格审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