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沟及工程公司区域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KF2025YX048
1.采购方式
东沟及工程公司区域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人为黄河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计划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采购条件,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采用公开询比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东沟及工程公司区域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小浪底水利枢纽东沟及工程公司区域,将东沟区域现有四套污水处理设备(分别收集处理商贸楼、邮局、建行及枢纽维修中心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设备出水通过雨水沟排入黄河),以及工程公司办公楼区域现有三套污水处理设备(分别收集处理生产保障部、库区管理中心、工程公司及小浪底公安局办公区产生的生活污水,设备出水通过雨水沟排入黄河)污水集中收集,合并处理,设备出水排入荷花池用于绿化灌溉。
2.3 采购范围
(1)室外管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商贸楼、邮局、建行、枢纽维修中心、生产保障部、库区管理中心、工程公司及小浪底公安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管网施工,化粪池采购安装,检查井施工,以及设备出水排水管网等。
(2)污水处理站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集水池、调节池、设备基础、污水处理站铺装、围栏等土建施工。
(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4)系统配套智能控制柜及动力、控制等线路。
(5)室外设备检修道路。
(6)旧设备拆除外运至工程公司马粪滩仓库存放。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和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的规定。
2.5 缺陷责任期:通过采购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须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担过规模不少于100吨/天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以合同为准。
3.1.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其他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它正在实施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须为与供应商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且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0月以来任意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5 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专职安全员须为与供应商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且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0月份以来任意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报名;
3.1.7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由供应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