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灶镇张林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磁灶镇张林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磁灶镇张林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磁灶镇张林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磁灶镇张林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晋江市磁灶镇张林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1309172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造价为1309172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厕工程、垃圾收集点、排水渠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09172元;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7.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
2.8.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6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