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拟建的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已经莆秀发改审〔2025〕4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秀屿区埭头镇23个行政村,拟铺设配水管道1732.436公里,表后采用DN25PVC(M)管铺设1067.248公里,共配远传智能水表38116套,共设不锈钢水表箱10893个,闸阀井、手孔井等构筑物1648座,新建加压泵站10座。项目总投资约26763.29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26763.29 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 ①勘察工作包括: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地质勘察【DN200以上(不含DN200)】、报告编制及修改等全部工作。②设计包括: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秀屿区埭头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施工图专家技术论证(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③测量工作包括:满足施工图要求的1:1000陆上测量地形图、控制点设置等。④施工范围包括:具体以施工图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说明)。
资金来源:自筹
设计总工期:63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中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其他条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能力、经验能力等方面信誉良好企业,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1)勘察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2)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