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海岸带生态修复工...
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海棠广场以南段防风林提质升级及健康绿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海棠广场以南段防风林提质升级及健康绿道项目)(施工)以三服园管委(2024)3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三亚海棠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海棠广场以南段防风林提质升级及健康绿道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海棠广场以南段防风林提质升级及健康绿道项目)(施工):
2.1 建设地点: 三亚市海棠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面积56.49万平方米,为江林路至海岸大道段防护林带,设计长度 2.8KM,涉及海棠南路沿线、海防林(39.76万平方)区域的生态修复以及绿道建设两大任务。本次建设分为海防林提质工程、绿道工程、配套工程三大部分。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面积56.49万平方米,为江林路至海岸大道段防护林带,设计长度2.8KM,涉及海棠南路沿线、海防林(39.76万平方)区域的生态修复以及绿道建设两大任务。本次建设分为海防林提质工程、绿道工程、配套工程三大部分。
2.5 招标控制价(元): 14900840.94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海棠广场以南段防风林提质升级及健康绿道项目)(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