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戴河水质实验室建设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戴河水质实验室建设安装工程已由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发展改革局以北发改〔2025〕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上级资金及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在戴河河口水务局现有管理用房所在的厂界内建设 37m×12m 的戴河水质实验室,主要设备为取水泵组、石英砂过滤器、精密过滤器和离子交换器,建设安装工程主要用于处理戴河入海前的河口区域河水,处理后河水总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工程设计规模 800m 3 /h,处理工艺采用石英砂过滤器-精密过滤器-全自动交换过滤器。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至少1个;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0 09:00:00至 2025-07-16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