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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0 数据编号: 877417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浙江中交一公局(杭州)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07月份玻璃钢夹砂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一公局(杭州)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07月份玻璃钢夹砂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一公局(杭州)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07月份玻璃钢夹砂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由中交一公局(杭州)公司承建的元书街(学院路至大桥南路)所用玻璃钢夹砂管,项目资金已完成筹备,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现决定对以项目所需玻璃钢夹砂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元书街(学院路至大桥南路)项目:本项目起点位于学院路交叉口东侧,终点位于大桥南路交叉口西侧。依次与学院路、沈家垄路、石朱坞路、山建路、科甲路、万年桥路、秦望南大道、明政路、竹简路、大桥南路相交,其中学院路、沈家垄路、科甲路、大桥南路交叉口不在本项目红线范围内,但结合项目整体情况,交叉口段需进行改造。红线范围内道路全长 1860.885m,规划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 40m,道路两侧各 10m 绿化带,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 50km/h。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箱涵工程、绿化工程、交安设施、智能交通预埋管线工程等。
项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雁沙路与蔡伦路交叉口。
2.2 标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的同种物资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7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0日上午10:00时至2025年07月1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交融智链平台(网址:https://sp.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2025年07月15日上午9:0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xx项目玻璃钢夹砂管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07月15日9:00时前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879390853@qq.com,并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公司提交**项目玻璃钢夹砂管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中交一公局(杭州)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账  号:330 501 617 227 000 039 07
标书费用不提供发票,如需开收据,请将供应商名称,付款日期,邮寄地址、付款凭证,发送至邮箱879390853@qq.com,收据统计截止时间为07月22日-07月28日,逾期将不在接收,不予办理。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网址:https://sp.iccec.cn),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07月16日上午10:00-2025年07月21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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