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10.6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承载力复核报告编制工程咨询项目光伏发电可研咨询公开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1采购条件采购人承担了郑州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10.6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承载力复核报告编制工程咨询项目,本项目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10.6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园区内,建设总容量为10.61MWp,拟利用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园区屋顶、车棚、空地和污水池上建设光伏电站,总面积约为13.55万平方米。郑州市30年平均气温14.7℃,平均年太阳辐射量达4791.2MJ/㎡;年日照时数平均为1564.3小时。多年极端最高气温41.9℃,多年极端最低气温-17.9℃。场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34.720520°,东经113.818982°,海拔高度约90.5m。项目临近航海路与京港澳高速路,交通条件便利。
本项目由郑州市晟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我公司受其委托开展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10.6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承载力复核报告编制工作。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现场收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承载力复核报告编制、编制项目核准或备案所需的项目申请报告等。
2.2采购范围郑州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10.6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承载力复核报告编制工程咨询工作。
3服务期限本项目工期自中标人与采购人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4资格要求4.1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组织;
(2) 报价人需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4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5报价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