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昆明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自来水代收操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区开展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4]2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拨付给企业资金,招标人为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昆政办[2024]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区开展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快昆明市主城区自来水代收操作系统升级改造程序的函》(以下简称《函》)要求,昆明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性质已调整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招标人作为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的代收单位,需对客户营销管理系统进行配套升级改造。
当前招标人客户营销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为自来水水费与生活垃圾处理费同在一张发票中,均为“征税”。根据《通知》、《函》的要求,须将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为“不征税”费用,同时,应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要求,配合此次调整,原统计报表、查询、管理等功能须一并进行升级改造。
2.2招标范围
:客户营销管理系统中涉及的票据管理模块、垃圾费征收管理模块、报表模块、查询统计等功能模块须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当前搭建的网络线上用户自助开票渠道: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一网通办平台”开票功能须同步配套升级改造。其次,为满足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针对统计报表、实时查询等功能的性能要求,硬件须同步升级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1)调整垃圾处理费开票税率,实现垃圾费月度账单根据功能上线时间前后分别开具不同类型票据,以系统上线时间作为截断,上线前产生的垃圾费账单,票据按原方式开具;上线后产生的垃圾费账单,票据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方式开具;
(2)实现垃圾费相关报表统计、查询;
(3)完成用户地址标准化及地图展示功能;
(4)完成一户多表用户垃圾费出账逻辑调整;
(5)新增垃圾费账户档案、月度账单调整工单,保证调整记录完整性;
(6)对昆明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自来水代收操作系统做账号初始化;
(7)系统上线后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操作培训服务;
(8)完成本项目内超融合一体机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9)提供质保期内系统运行维护。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和业务需求。
2.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80个日历日内完成一阶段功能上线,包括:硬件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垃圾处理费电子票据开具功能调整、硬件环境配套升级改造; 一阶段完成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二阶段功能上线,包括:完成统计报表及查询功能;二阶段完成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三阶段功能上线,包括:垃圾处理费账户、账单管理、出账逻辑优化;整个项目最晚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后进入试运行。项目验收时间:自系统平台上线试运行满90个日历日后。
2.5维护期:系统维护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年,维护期内免费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超融合一体机整体质保期为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维护期满后,软硬件运维及质保费用不超过项目建设费用的10%。
2.6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