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老旧供水管网及泵站(泵房)更新改造工程物探服务招标公告
老旧供水管网及泵站(泵房)更新改造工程物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老旧供水管网及泵站(泵房)更新改造工程已由盐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物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管线进行工程物探,提供地下管线现况图、探查记录表、成果表及技术总结报告书等成果。并提供本项目的物探服务成果文件:任务合同书;技术设计书(附物探方法试验报告);所利用的已有成果图表资料、起算数据、仪器检校资料;管线现况调绘图、管线探查记录表(或电子手簿的原始文件)、控制点成果表、控制网图、专业地下管线图、综合地下管线图(彩色纸图)及计算机数据光盘;各种检查和开挖验证记录;质量自检报告及精度统计表、质量评标表;地质雷达探测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书等。本项目分年度实施,进场前提供管线方案,具体服务工作由招标人分配实施。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对市区大庆路、世纪大道、开元路等29条老旧供水管网及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四个一体化泵房及调蓄水箱改造、220个老旧小区地下二次供水增压泵房及其配套工程改造。项目总投资为55000万元。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本项目分年度实施,暂定为:
2025年:24个老旧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新建5条配水管道;9个多层住宅小区加压设施;20个二次供水泵房改造,投资预估约8000万元。
2026年:按招标人实际进度要求实施,投资预估约19500万元。
2027年:按招标人实际进度要求实施,投资预估约16000万元。
2028年:按招标人实际进度要求实施,投资预估约11500万元。
具体实施范围服从招标人安排。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区内
2.4工 期:每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中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15个日历天内出具物探成果文件,具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投标函中填写1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规程要求,物探成果必须符合设计、施工相关要求。(投标函中填写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