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工程项目-雨污管网智慧监测修复工程(财富广场片区)已由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综合【2025】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鑫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歙县鑫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工程项目-雨污管网智慧监测修复工程(财富广场片区)
2.2项目编号:HJSGC2025G062
2.3建设地点: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富广场小区和奥龙公租房一带,总用地面积约135亩,本项目包含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财富广场小区内部雨水排放系统、新建财富广场片区污水排放系统、因雨污水系统施工需要破开拆除并恢复的路面、硬化广场和绿化,包括必要的渣土外等。项目总投资约923.91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室外雨污水管网改造修复、地面硬化、绿化景观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9239091.17元
2.10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 不采用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