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州新城供水厂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服务比选公告
简州新城供水厂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东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为简州新城供水厂项目提供贷款期限不低于15年(含15年)的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服务,贷款金额不超过1亿元(且不低于0.78亿元),借款人:成都东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比选控制价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一期发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0BP,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服务期:贷款期限不低于15年(含15年)(以首次提款日起算)。
2.3服务地点:成都东部新区。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其他:/。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银行(总行),或其分支机构(分行、支行);
3.1.2资质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