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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0 数据编号: 87786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招标公告-乐寿小组街巷路面及排水改造工程

    1. 招标条件  乐寿小组街巷路面及排水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坦东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中心沟专项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2.2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3.1招标内容:本项目位于坦东股份合作经济社内,乐寿小组街巷路面日久失修,排水设施陈旧,造成现状路面受损严重,排水淤塞及检修困难,现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该路段路面进行破除及新建混凝土面层,重新铺设排水管道。本工程全长约1352.12米,路宽约2.5米,总面积约3414.81平方米,其中排水管DN500II级混凝土管长290米,DN400HDPE管长495米,DN300HDPE管长451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2招标控制价:2477266.64元,最高限价为:1857949.98元。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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