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宝涵路泵站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就宝涵路泵站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现将本次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范围
适用在宝涵路泵站维修项目。
二、服务内容
宝涵路泵站维修。
三、服务期限
30日历天。
四、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及甲方要求。
五、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2、 信誉要求:
2.1 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2比选申请人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比选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最高限价:80000元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一)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比选申请文件封面
2、报价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信誉承诺书
6、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7、其他人员简历表(项目负责人除外)
8、资格要求相关资料
9、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9.1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