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警察学院污水管网建设及东山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代建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警察学院污水管网建设及东山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代建单位)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8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NZY-2025-29
2.项目名称:海南警察学院污水管网建设及东山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代建单位)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2万元(暂定价,以最终审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的代建管理费用为准)
5.最高限价:7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项目全过程代建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竣工结算为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近三年内参加过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