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二路道路管网工程公告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二路道路管网工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二路道路管网工程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审字〔2025〕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及上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招标人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二路道路管网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二路道路管网工程,总投资 882.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457.238065 万元,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45.504米,规划红线18米,其中车行道宽13米,两侧人行道各宽2.5米 ,建设地点:迁安市滦河生态城,北起纬一街,南至纬三街 。
2.2招标范围: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包括的道路工程及排水、交通等附属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56.569626 万元。 2.3计划工期: 114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
2.5其他:1)项目编号:G1302832500382001 。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评审方式:分散、远程、异地、双盲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二)拟派项目经理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9 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只需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承诺书”中按照给定内容作出承诺即可 。
3.1.3其他要求:
(三)其他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