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宝鸡市财政局批准,现将宝鸡市生态环境科技服务中心3辆公务用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baoji.gov.cn/)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处置。交易期内由转让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受理该交易项目的有关咨询事宜。
一、 拍卖标的:
标的1:陕CA0367
标的2:陕CD1212
标的3:陕C05056
二、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三、公告期:自2025年7月11日9时00分至7月17日18时00分。
四、竞买保证金:¥10000元/标的。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18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的,于网上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买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找
五、报名时间:自2025年7月11日9时00分至7月17日18时00分。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址:自2025年7月15日至7月16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地址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西凤路46号副1号。
七、网上竞价时间:自2025年7月18日9时00分开始自由报价,自由报价周期为60分钟,在自由竞价周期结束后自动进入限时周期(竞价规则详见竞买须知)。
八、价款支付方式、票据形式:
网络竞价结束后,买受人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大厅>国有产权交易自行打印成交结果公示,联系出让方和代理机构办理成交价款和标的交割手续。
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拍卖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九、标的物交接方式: 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签订《车辆处置合同》;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与转让方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自行清运。
十、报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