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川镇灌溪村委会下灌溪村小组室外雨污水工程公告
金川镇灌溪村委会下灌溪村小组室外雨污水工程选取承建单位公告
经干发改审字[2025]104号立项批复同意,金川镇灌溪村委会下灌溪村小组室外雨污水工程现已具备选取承建单位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选取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村民委员会
二、工程名称:金川镇灌溪村委会下灌溪村小组室外雨污水工程
三、工程地点: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委会下灌溪村小组
四、工程概况:砖砌雨水进水井123座、新建雨水检查井50座、雨水管长度约1798米、污水检测井40座、污水管长度约1548米、化粪池71座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1155946.30元(招标控制价)。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共120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及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和有效身份证;
5、潜在承建单位拟派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及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选取承建单位截止前6个月,不含选取承建单位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证明。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潜在承建单位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选取承建单位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获得选取承建单位公告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见面”选取方式。凡有意参加选取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选取公告等资料,并按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不见面”方式的有关要求进行选取。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选取,无需现场提交原件。需将《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及本人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有效身份证、“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市政专业)”、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及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转账凭证放入选取承建单位电子文件中。
以上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选取承建单位电子文件中。上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媳鞠钅孔矢褚缶醋矢裆蟛椴缓细翊怼#ㄖ醒〕薪ǖノ辉诹烊 堆∪〕薪ǖノ唤峁ㄖ椤肥毙胂蛘斜甏硖峁┯肷洗两魇」沧试唇灰淄恢碌某薪ǖノ晃募从〖�4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十四、选取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选取潜在承建单位,潜在承建单位不需要到场参加选取,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二)在选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该潜在承建单位文件将被退回。
(三)各潜在承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承建单位的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承建单位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选取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四)潜在承建单位对本次选取过程和选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