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项目
路基填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CR24(2025)-LQFZX-WZCG-42-TSJY-LJTL-02)
1.竞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项目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文件《铁办发改〔2022〕55号》发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对本项目路基填料LJTL-02进行采购。现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审批文件,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线路起自盐城至南通高速铁路南通西站,经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苏州市及浙江省嘉兴市、宁波 市,终至宁波枢纽宁波站。线路全长约 309.8 公里,其中新建线路300.7公里,利用既有线 9.1公里,设站10座。新建跨杭州湾双线铁路大桥1座。同步建设嘉兴南站沪昆场联络线、本线与萧 甬线上行联络线、苏州北动车运用所及车场,扩建宁波动车运用所,预留嘉兴南动车存车场建设用地等。
TYZQ-8 标段正线起讫里程:DK129+964~DK139+885,共 9.92 1 公里正线工程。苏杭上、下行联络线工程共 9.534 公里。沪甬上、下行联络线工程 13.148 公里。其中:路基 4.529 公里/5 个工点; 正线桥梁 7.553 公里/2 座,苏杭联络线桥梁 8.517 公里/2 座,沪甬联络线桥梁 11.610 公里/2 座,框架桥 289.81 延长米/11 座、 涵洞 251.24 横延米/7 座。
项目位置:通甬Ⅷ标主要位于嘉兴市南湖区、经开区,通甬高铁由嘉兴地区北侧引入,跨越沪昆高铁后引入嘉兴南站南侧新建通甬场。
合同工期: 2024 年 6 月 19 日至2027 年 12 月 7 日,工期为1267日历天。
2.2采购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附表1。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竞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竞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竞标物资的路基填料C组料,为1个包件。
4.4本次竞谈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年生产能力在50万吨以上。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清晰的扫描件),2025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产品质量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和现行《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1-2018)等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投标人对每种物资须提供至少一份第三方检验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