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区江南片区水网连通工程监理答疑补遗文件
万州区江南片区水网连通工程监理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万州区江南片区水网连通工程监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对原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答疑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根据国发〔2021〕7号和建市〔2020〕94号文件,已取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不应将已取消的资质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建议修改。
回复:投标人资质要求已作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二:根据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信息可知本项目为水利工程,按照水利部28号令《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不具备完成水利工程监理的资格条件。建议修改为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
回复:投标人资质要求已作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三:本项目工程内容完全是水利施工资质范畴,为啥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不能参加投标?
回复:投标人资质要求已作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四:资格业绩及商务业绩的引调水工程规模:引水流量不小于1.5m3/s且引水线路长度不小于8km。正常合同不会明确引水流量。只会明确线路长度。这容易使业绩虚假。建议取消引水流量。保留管线路长度。
回复:业绩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合同中未明确引水流量则须额外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问题五: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