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集团水质在线物联网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水质在线物联网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水质在线物联网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FA0000005418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内与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信息化设备采购
内容:本采购项目内容为信息化设备。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或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供货。
整体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工,含1个月试运行。
交货地点:北京,运至指定项目地。
质量保修期:6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开始计算,提供6年免费质保服务以及免费备品备件更换)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基本情况: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登记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
4.2 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2024年审计报告不能提供,可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2024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司财务章或者2024年财务情况说明。)公司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至招标当月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3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投标人应为投标所有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以下材料: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4.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项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定义:
(1)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
(2)项目类型为采购内容相关的设备供货安装类工程业绩(内容含安装实施)或信息化系统集成施工类业绩;
(3)能够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页、总金额页、双方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