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柘城县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柘城县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城县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项目(二期)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柘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代码:2309-411424-04-01-986810,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柘城县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项目(二期);
2.2 项目编号:柘招字【2025】09号;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09号;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柘城县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项目(二期),该项目向城区部分小区供暖,建设双管敷设供暖管网。包含共17条分支热力管网,供热面积约138万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项目地点:商丘市柘城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项目总投资:91699765元;
2.7 项目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管道焊口无损探伤检测;第三标段:监理;
2.8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89619173.27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75097192.80元;规费1355740.64元;税金7399748.27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511261.05元;暂列金额2200000.00元;专业暂估价1440000.0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615230.51元);
第二标段:59.22元/张(约1184400元);
第三标段:施工标段中标价的1 %(约896191.73元);
2.9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管道焊口无损探伤检测;
第三标段: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10 计划工期和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9个月;
第二标段:9个月;
第三标段: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2.11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合格;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行业标准;
第三标段质量控制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2.12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3 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1.4 拟派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5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
3.2.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无损检测人员Ⅱ级或以上等级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 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3.4.1 财务要求: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纯桑�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由公司基本户银行开具的企业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
3.4.2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受*罪-行贿罪-打开法院层级-选择全部-在当事人处输入查询对象名称),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4.3 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②第
一、三标段: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