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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1 数据编号: 879163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交集团水质感知终端及防护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标题:水质感知终端及防护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水质感知终端及防护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FA0000005418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内与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水质感知终端及防护设备采购
内容:本采购项目内容为水质感知终端及防护设备。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或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供货。
整体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联调,含试运行1个月。
交货地点:新疆,西藏,北京,甘肃,青海,四川,重庆等。具体点位根据甲方需求确定。
质量保修期:6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开始计算,提供6年免费质保服务以及免费备品备件更换)。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基本情况: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登记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
4.2 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2024年审计报告不能提供,可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2024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司财务章或者2024年财务情况说明。)公司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至招标当月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3 企业资质:投标人应为投标所有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以下材料: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4.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项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定义:
(1)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
(2)项目类型为采购内容相关的设备供货安装类工程业绩(内容含安装实施)或信息化系统集成施工类业绩;
(3)能够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页、总金额页、双方盖章页)。
(4)所有合同应为已验收的项目:已验收项目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如:经业主方盖章的验收报告、业主证明、完工证明、竣工证书、交工证书、设备到货验收单等),或提供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终验、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所有业绩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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