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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1 数据编号: 879319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双新路等5个项目初设服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双新路等5个项目初设服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双新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纳发改行审〔2025〕131号;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新桂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纳发改行审〔2025〕130号;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西区特勤消防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纳发改行审〔2025〕134号;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西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纳发改行审〔2025〕133号;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公共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纳发改行审〔2025〕1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纳川园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纳发改行审〔2025〕131号、泸纳发改行审〔2025〕130号、泸纳发改行审〔2025〕134号、泸纳发改行审〔2025〕133号、泸纳发改行审〔2025〕1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新辰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
2.2 建设规模:双新路:长约1.1公里,宽24米,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照明工程、交安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城市设计等;新桂路工程项目:长约0.9公里,宽12米,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照明工程、交安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城市设计等。西区特勤消防站工程:建设特勤消防站,并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和物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西区)工程:建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危险品停车位、办公管理区、候检区、门卫室、初期雨水池、事故池、消防水池等;公共管廊工程:新建园区架空公共管廊干线及支线长约5公里,宽3米,采用地上钢结构支架、地下混凝土基础管廊附属设施等形式,主要承担化工园区内蒸汽、工业气体、液体产品、工业污水等物料管道输送功能。
2.3 投资额:55000.00万元。
2.4 初设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2.6 标段划分:本次初设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7 标段投资额:22720.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无(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由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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