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37454004怀柔新城祥瑞路东延(兴盛路-驸张路)道路工程(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怀柔新城祥瑞路东延(兴盛路-驸张路)道路工程(监理)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怀柔新城祥瑞路东延(兴盛路-驸张路)道路工程(监理)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1〕4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怀胜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杨宋镇祥瑞路东延(兴盛路-驸张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道路长度约1.4公里,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5604.27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501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已竣工且经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设规模道路长度1100米及以上或已竣工且经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