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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1 数据编号: 879413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登封市总医院暨公卫应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附属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登封市总医院暨公卫应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附属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登工招202507134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1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总医院暨公卫应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登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登发改审[2023]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登封市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院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登封市总医院暨公卫应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附属用房工程;
  2.2建设地点:登封市少林大道与花楼路交叉口东南角;
  2.3项目概况:登封市总医院暨公卫应急救治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12757.72㎡,总建筑面积225170.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6119.80㎡,地下建筑面积69050.46m,核定总床位1500张。本次招标内容为院内附属用房工程,包含垃圾中转站、公厕及污水处理站、热交换站、开闭所、液氧站、制氧站、门卫室。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备注: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明,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若有一项未满足,则业绩将不被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单位,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承诺函);并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六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保证明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函】。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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