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近期一期工程-洪梅镇污水管网工程补充通知
(下载源文件) 南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近期一期工程-洪梅镇污水管网工程
答疑、补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南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近期一期工程-洪梅镇污水管网工程招标编号:南建标[2025]064号,现就有关事项补充修改如下:
1. 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设置有误,应按闽建(2024)9号文中第八条列出,请调整。
答:本项目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闽建〔2024〕9号),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1.2
(1)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