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肃北县石包城乡石板墩村冒水引水工程公告
肃北县石包城乡石板墩村冒水引水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肃北县石包城乡石板墩村冒水引水工程,已由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批字【2025】26号文件和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以肃农水发【2025】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地方政府资金府。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石包城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凯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新建水源截引滤料工程2项,坝后设检查井、集水井各1座新敷设给水用100级PE管125*2.0Mpa管道3.395km,Ф110*2.0Mp管道3.88km,Ф90*2.0Mpa管道3.68km,Ф75*2.0Mpa管道2.435km,Ф50*2.0Mpa管道2.11km,新建预制钢筋混凝士方形阀门井8座预制钢筋混凝土圆形排气检修井11座,配套相应阀门阀件。(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3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0月21日
计划总工期:7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肃北县石包城乡石板墩村冒水引水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安全生负责人(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4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2025年1月至6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的扫描件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