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三江平急两用排水防涝工程(一期)—东大街至大曲口段工程公告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乐山三江平急两用排水防涝工程(一期)—东大街至大曲口段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三江平急两用排水防涝工程(一期)—东大街至大曲口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中发改政策[2025]1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中发改政策[2025]1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众禾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2.2 建设规模:滨河路与滨江路南段(东大街(不含)-岷江一桥)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总长约 1.02km。主要对该段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建设管廊以及其他附属基础设施。该项目邻近省级文保单位嘉州古城墙皇华台段,施工单位需采取保护措施,避让嘉州古城墙和古城门保护范围及建控线,确保文物安全。(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2.3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含材料、设备采购),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境保护等负责。以上工作内容以实际工作内容为准;
2.5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