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外围污水主干管道工程兖州路(竹贤南路-南海大道)段涉铁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外围污水主干管道工程兖州路(竹贤南路-南海大道)段涉铁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外围污水主干管道工程兖州路(竹贤南路-南海大道)段涉铁工程施工总承包
2.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投标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