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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4 数据编号: 880427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汕头市分公司更新珠池大厦中央空调设备及空调管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汕头市分公司更新珠池大厦中央空调设备及空调管道改造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汕头市分公司更新珠池大厦中央空调设备及空调管道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CGZX-ZB-2025-029(GDCG-2025-0041)
三、招标内容:

(一)采购内容:对汕头市珠池大厦中央空调系统和管道进行更换,拆除现有中央空调老旧水管、冷却设备及内外机设备,配备16台不同冷量的多联机组,并对原有空调管道进行更换。
(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金额267万元(含税,税率按13%计算)。本次预算267万元(含税)设置为最高限价。
(三)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材料。【注: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制造商/代理商: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的投标。
备注:①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②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③同一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业绩案例1个。
备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发票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如提供材料不齐全,该合同视为无效案例。
(四)一般纳税人: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五)投标唯一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六)联合体、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七)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属于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限制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八)利害关系回避: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九)其他条件: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及下属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因既往合同履约存在未解决的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结案的,不得投标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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