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和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南和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和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4]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邢台市南和区2.1.2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生效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南和区8个乡镇71个村庄现状道路进行改造,其中沥青罩面92416平方米,水泥硬化46521平方米,面包砖188000平方米,路沿石128000米。
2.1.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