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3]29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3]29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乐山大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至县各乡镇。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拟在乐至县原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基础上重置或升级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厂 25 座,污水处理量12950m/天,新建一座处理量 100t/天的污泥处理厂,以及对污水管网进行新建及改造,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2.3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
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的全部监理范围。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监理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