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堡盐场有限公司溴素分公司高纯盐酸采购二标段(2025年度下半年)(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南堡盐场有限公司溴素分公司高纯盐酸采购二标段(2025年度下半年)(二次),招标人为河北南堡盐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南堡盐场有限公司溴素分公司高纯盐酸采购二标段(2025年度下半年)(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南堡盐场有限公司溴素分公司高纯盐酸采购二标段(2025年度下半年)(二次)
2.1.2招标内容:二标段采购二分厂高纯盐酸(包括装卸、运输、入库),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数量约为2400吨,2400吨为预估高纯盐酸采购量,仅供招标阶段参考使用,具体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生产需求为准,多用多采购,少用少采购。
2.1.3交货地点:河北南堡盐场有限公司溴素分公司二分厂
2.1.4质量标准:高纯盐酸须符合HG/T 2778-2020标准要求;外观:无色透明液体;总酸度≧31.0%
2.1.5交货期:分批交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天内送达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二标段采购二分厂高纯盐酸(包括装卸、运输、入库),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数量约为2400吨,2400吨为预估高纯盐酸采购量,仅供招标阶段参考使用,具体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生产需求为准,多用多采购,少用少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当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具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盐酸易制毒生产备案证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其它公司运输的,须提供委托公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和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盐酸)、盐酸易制毒经营备案证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其它公司运输的,须提供委托公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和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并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盐酸易制毒生产备案证明。总之,生产或代理商供货具备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法律法规要求的全部资质要求, 确保资质合法供货。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