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北次一路道路建设工程二期公告
城北次一路道路建设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城北次一路道路建设工程二期已由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2020】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港福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港福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2512.8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勾山至沈芦公路,道路沿线与支四路(西刘家湾路)、支六路(东刘家湾路)、主四路(南舵路)相交,终于兴北中路,道路总长1021.489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其中在K0+185设置1*5m箱涵(已经建设),排水管道为HDPE缠绕增强管(B型结构壁)(环刚度≥8KN/M2)。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标识、智能交通设施、电子警察、路灯工程、消防栓等,最大管径为DN800。建设地点位于舟山市普陀区城北。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主要包括旧砼路面拆除、新做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公交停车亭及基础(含预埋管线),雨污水管敷设,新建检查井,交通标识,智能交通设施,电子警察,路灯及管线敷设(含基础),消防栓等工程。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421.5198万元。
2.3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