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天水曲溪供水工程项目商砼采购文件
中国铁建中铁二十局天水曲溪供水项目商砼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004-TSQXGS-WZ-2025-002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天水曲溪城乡供水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曲溪城乡供水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工程需要的商砼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合同造价11787万元,工程所在地: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工程内容包括栅间及配水井、混合絮凝沉淀池(2座)、气水反冲洗滤池(2座)、清水池(2座)、加氯加药间、反冲洗间、排泥集废水调节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自备水泵房、换热机房、变配电室、综合办公楼、生产辅助楼、传达室及大门等15个单体工程和厂区大型土方、挡土墙及围墙、厂区内道路及地下管线、厂区绿化等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3 商砼投标人资格:
4.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4.3.2 生产厂家需具备商砼年产8万方以上的生产能力,必须具有与项目配套的生产能力。
4.3.3投标物资的生产商应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最新国家及省、部级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