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管理局-调度分中心主楼及综合泵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CS20250704FJSZ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3】116号文件、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审批【2023】20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理局-调度分中心主楼及综合泵房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管理局-调度分中心主楼及综合泵房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调度分中心主楼建筑面积3000.31平方米,综合泵房建筑面积192.01平方米。
2.3建设地点:大安市境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至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阶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19.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8月7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
(1)承诺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之内。
(2)
(3)
(4)网站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之内。
3.5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建办〔2023〕32 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