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阜平县2025年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2025年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已由阜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阜发改【2025】122号、阜发改【2025】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阜平县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阜平县2025年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阜平县:平阳镇上平阳、王快、土门;台峪乡王家岸;大台乡柏崖、老路渠、东台、大连地;阜平镇城厢;天生桥镇红草河;城南庄镇后庄、大岸地、北桑地;砂窝镇沙窝、百亩台;王林口镇瓦泉沟;北果园镇革新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更新机井16眼、新建集水井8座、井房12座、截浅坝8座(维修1座)、蓄水池10座、阀井237座、配套潜水泵(含防水电缆)首部17套及消毒设备19套、电缆1913米、敷设管道129668米、水表井1221座、水表1537块。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严重失信名单。(查询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前,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建筑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6 09:00:00至 2025-07-22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