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清高新区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公告
永清高新区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清高新区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永发改投资〔2024〕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临空集团永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临空集团永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62.6655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931.005548万元,建设规模:雨污水管道清淤检测修复约32.55公里;污水管网改造提升约1.2公里;雨污水泵站改造提升各1座;道路交叉口污水管道连通4处。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高新区域内; 2.1.2 计划工期:133日历天; 2.1.3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1.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931.005548万元; 2.1.5 其他: / 。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财务状况:具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