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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5 数据编号: 881604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六安市-裕安区-招标公告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二水厂续建及加...


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二水厂续建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二水厂续建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变更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裕发改审批函〔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二水厂续建及加压泵站等附属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境内,建设内容主要为取水工程、净水厂、输配水管网、配套附属工程等,具体含2.5万立方米/天水厂一座,DN600原水输水管线长3500米,DN400配水干管长6000米等施工内容。工程估算投资约7649万元。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91.225万元。
2.2 设计周期:5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技术文件编制、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审计等全程跟踪服务;所有设计均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5年(自2020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指勘察设计费用)11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总投资40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项目(不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 5 个月是指 7 月、6 月、5月、4月、3 月;连续 3 个月是指 7 月、6 月、5 月或 6 月、 5 月、4月或 5 月、4 月、3 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属于弄虚作假的,按无效标处理。
(5)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得超过 2 家;牵头单位应为设计方。
(2)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岗位人员须由联合体各方自行拟派;联合体各方的企业业绩、企业奖项可以共享。
(4)由联合体牵头方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中相关事宜。
(5)独立投标的不得再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不能分别与不同的企业分别签署协议组成不同的联合体投标即只能组成一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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